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年 1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08325 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係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相關通報定義及防治措施請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