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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陳瑋民 - 校園訊息公告 | 2025-11-07 | 點閱數: 186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之規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工,只要當年在校工作滿 90 個日曆天,每年(1/1-12/31)均應參加4 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提醒全校教職員同仁,撥空登入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觀看環教影片,取得規定之時數。

*尚未註冊或工作單位未更新為新民國小(114729),要記得先註冊或更新,以免看完卻無法匯入時數唷!

環教時數取得方式:
1.登入後,到"個人學習紀錄”查看已取得之時數(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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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足之時數,請登入後到"學習資訊”→影片專區,自行選擇有興趣的影片進行觀看,看完時數即會自動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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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醒:

1 切記一定要先登入帳號再看影片,否則時數不會核發,那就要再重看一次喔!

2 觀看過程,請勿拉動影片時間軸,否則系統將不會核發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