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辦理。
二、依據國教署「提升國民中學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專業能力研習課程規範」,各校擔任資訊科技課程非專長教師,每年須參與 18 小時非專教師研習。
三、計畫內容:
(一) 參加名額:每場次 25 名,礙於材料準備,恕不受理現場報名。
(二) 參加對象:
1. 擔任科技領域-資訊科技課程但未具資訊科技合格教師證之教師務必參加。
2. 資訊科技有興趣的國中小教師次之。
(三) 研習時間及地點、研習代號:請至本市學習護照報名,恕不受理現場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