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務處 蔡文卿 - 校園訊息公告 | 2025-08-14 | 點閱數: 59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午餐費補助案

一、依據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午餐費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補助說明如下:

()設籍本市並就讀本市市立高中部學生及就讀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之學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第1類:經本市區公所或社會局證明低收入戶之學生。

2、第2類: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社政單位開立經濟弱勢需扶助之核定文件之學生(「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等,惟村里長清寒證明不包括在內)

3、第3類:家庭突發因素致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

4、第4類:

()無證明文件,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二倍之原住民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