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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稱疾管署)108年 5 月 27 日至 6 月 12 日公布發生腸病毒 71 型陽性個案或年齡滿 3 個月(含)以上重症個案地區辦理。
- 本市安定區、東區、歸仁區、中西區、南區、關廟區、永康區、安南區已符合「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暨停課要點」停課標準,請位於安定區、東區、歸仁區、中西區、南區、關廟區、永康區、安南區之幼兒園,確依前開要點辦理並落實相關防治工作:
- 疫情通報:發現學(幼)童感染腸病毒時,應立即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校安中心)辦理通報。
- 個案:落實「生病不上學」,要求學(幼)童立即請假至少一週(含假日共 7天)至痊癒。
- 班級停課:若 1週內同 1班級有 2名以上(含 2 名)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腸病毒、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時,該班級應停課 7 日,此停課措施自本公告日起執行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 時序入夏,天氣逐漸炎熱,腸病毒疫情防治工作不可鬆懈,校園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聚集場所,病毒極易透過學童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請各校(園)務必依據疾管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加強疫情監控及防治措施,落實定期環境清潔及重點消毒並製作清消紀錄、洗手設備維護並提供適當之洗手乳或肥皂等,並教導學童勤洗手、正確洗手步驟(濕、搓-使用肥皂或洗手乳搓洗至少 20 秒、沖、捧、擦)及洗手時機,向學童及家長衛教正確腸病毒防治知識及「生病不上學」之觀念,生病時在家休養,避免前往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工作。
- http://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