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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訪客 - 研習進修訊息 | 2019-11-12 | 點閱數: 255

說明:
一、依據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 26 條規定,公共藝術管理機關應參照藝術創作者所提之建議,擬訂公共藝術管理維護計畫,定期勘察公共藝術狀況,為向辦理公共藝術維護之機關、從業人員或希望了解公共藝術者推廣公共藝術作品修繕之觀念與實務技巧,爰辦理講座進行公共藝術維護方式說明並進行現場演示,以分享本局公共藝術保養經驗與成果。
二、本講座上課時數可計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歡迎貴機關如有相關業務人員報名參加。
三、檢送本講座簡章 1 份,相關課程時間、地點與交通方式請參閱簡章內容,並請於 11 月 1 日起至 11 月 22 日,至以下網址報名: https://w3.stsp.gov.tw/guide/enroll/public/list.jsp ,或寄送報名表至電子信箱: meartspace@gmail.com 。
四、如有任何講座相關問題,敬請洽詢藝術空間工作室: 06-2238133 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