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 1學期午餐弱勢學生補助申請開始了!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9/15(四)止
須檢附111年有效之正本或副本證明
申請資格如下
( 1)持有低收入戶證明
( 2)持有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領有社政單位開立經濟弱勢需扶助者(「經濟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等,惟村里長清寒證明不包括在內)
( 3)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為家庭突遭變故者(如失業、風、水災、意外或其他突發變故)
( 4)其他,無證明文件,經老師家訪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
( 5)申請表格請至午餐辦公室索取,或自行下載
請將申請書連同證明送至午餐辦公室
※新接任班級導師或原班導師若需參閱減免學生資料,檔案置放於網芳–行政專區–學務處– 午餐執秘– 111-1 弱勢學生午餐費減免名冊(新班級),若還需要協助,請洽午餐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