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處 訪客 - 校園訊息公告 | 2021-05-19 | 點閱數: 127

依      據: 110 年 5 月 18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
公告事項:
一、為强化校園防疫安全及降低感染風險,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指示警戒期間,各级學校(含幼兒園)自 110 年 5 月 19 日起停課至 110 年 5 月 28 日止。
二、因應未來疫情可能發展變化,後續仍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配合辦理,並視疫情狀況進行滚動式修正。
三、停課期間教師及學生進行遠距教學及自主學習,由各任課老師統一規劃後,在校網及班級群組公告週知。 
四、學校提供校內資訊設備給缺乏資訊設備(平板、行動網卡)的師生借用,原則以家中無任何載具及網路及弱勢家庭學生為優先。
五、停課期間,學生請停止前往私立短期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
六、請轉知家長得比照相關規定申請防疫照顧假:
(一) 高中以下學校啟動線上學習期間( 5 月 19 日至 5 月 28 日),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 12 歲以下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二) 依勞動部規定,防疫照顧假因係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三) 依人事行政總處規定,家長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影響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期間不予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