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專長領域各教育階段課程
計畫模板」一案,請貴校參考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4 月 29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00058202 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9-110 藝術教育推動
資源中心工作計畫」,該校於 109 年 12 月完成「十二年國民
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手冊」,為協
助各校應用藝才課程手冊以發展課程計畫,特研製「藝術
才能(含資賦優異)專長領域各教育階段課程計畫模板」
供學校轉化與運用。
三、旨揭計畫模板請逕至「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最新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