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6 月 11 日 發文字號: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47275A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國立臺南啟智學校自 109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改名為「國立臺 南特殊教育學校」,請查照。 正本: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國立暨私立(不含北高等六直轄市)高級中等 學校、本部各司處、本部國教署各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