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各校當日參與研習活動且完成回饋問卷之教師,俱已完成研習時數核發。
二、請各位老師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審視時數核發情形,如有誤漏情事,請於 109 年 6 月 9 日(二)中午 12 時前,告知教務處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