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銓敘部開發「公務人員退休所得重審後實發金額試算器」已上線,可參考下列圖文及連結做使用。
只要進行下列3個步驟,輕鬆完成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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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1:輸入審定金額
- 請輸入所得附表上審定之退撫新制實施前月退休金
- 請輸入所得附表上審定之退撫新制實施後月退休金
- 請輸入所得附表上審定之月補償金(無者,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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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2:選擇退休生效日區間
- 111.6.30以前退休生效
- 111.7.1~112.12.31之間退休生效
- 113.1.1以後退休生效
- 步驟3:開始試算退休金實發金額
二、按教職員退休處分所附計算單(包括已退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重行審定通知書)計列之每月退休所得金額,均按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所定公式計算審定,尚不包含退休後經依退撫條例第67條所定調整方案計算之「實發金額」。茲以退休教職員歷次調整所領退休金之比率及生效日期,均與退休公務人員調整方案相同,為利退休教職員瞭解退休金實發金額之計算,得逕至旨揭試算系統查詢利用。